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短信动态 >

工信部针对短信广告的规定(工信部营销短信推送规范)

2021-12-21 01:44

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于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工信部针对短信广告的规定(工信部营销短信推送规范)]。

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为此,会议要求:

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图片展示

Copyright © 2007-2020 万商超信短信群发平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备案号:粤ICP备20066710号-9

网站地图 导航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