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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群发短信怎么弄的(淘宝商家怎么给客户群发信息)

2021-11-19 02:03

“手机里共有863条未读短信,绝大部分是各类电商的广告短信,最近每天都能收到几十条”——

促销短信轮番“轰炸”,

消费者不堪其扰

863条——这是合肥市经开区居民褚圆圆手机里未读短信的数量,绝大部分是各类电商的广告短信。[商家群发短信怎么弄的(淘宝商家怎么给客户群发信息)]。

“你看,这里面几乎全部都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广告,还自带链接。”11月5日,褚圆圆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网购了十来年,给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也带来不少烦恼,其中,电商的营销短信、电话就是烦恼之一,特别是临近“6·18”“双11”“年货节”等促销节点,一轮接着一轮的短信“轰炸”让她不堪其扰,“‘双11’正在进行中,最近每天都能收到几十条广告短信”。

褚圆圆的情况并非个例。“广告短信一直都有,最近特别多。我发现收到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店铺,不管是大型连锁超市还是购物平台上的服装店,都会发来推销短信。”安庆市民陈兰无奈地说,“虽然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一方面,我懒得挨个回复,另一方面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而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也不少消费者表示,近两年来,不管是线上电商,还是线下超市,都热衷于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促销节点前的短信“轰炸”甚至已经成为常态。

据了解,近年来,网购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商家利用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侵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更是纷纷调侃:“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短信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每条短信最低只需要0.036元,每天每个号码可以发3次,确保对方能按时收到”——

短信精准营销成本较低,

商家乐此不疲

如此之多的广告促销短信,从何而来?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就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店铺,在店内的显著位置上还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11月5日,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公司官网,网页上详细介绍了会员类营销短信套餐包价格,并打出了“双11”优惠的广告语。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如果量大的话,价格更优惠,每条短信最低只需要0.036元,每天每个号码可以发3次,确保对方能按时收到。”该客户经理介绍,“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看到记者迟迟未决定购买,该客户经理又表示,1万条短信价格可以申请优惠到400元,付款后3分钟内即可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商家自己登录平台发信息,确保稳定及时到达,并且支持定时发送。

据一位品牌方营销部门人士透露,虽然广告营销短信的方式并不新颖,且品牌方也深知可能会对用户造成困扰,但是目前这是最“合适”的一种方式。“监管部门对于大数据的运营和管理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于品牌方或者平台而言,在合规的前提下最简单能够调用的数据就是用户注册用的手机号码了,而通过短信的方式进行营销,也是目前在合法合规同时成本双重考虑下最佳营销方式。”

专家表示,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促销节点,肯定会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客户,而群发广告短信既能精准对接曾经关注过店铺、产品的消费者,成本也相对较低,此外,市面上还有较为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难免导致广告促销短信越来越多。

“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戒力度”——

拒绝“任性”使用个人信息,

织密“安全网”

困扰消费者的不仅有广告短信,还有一些未看清条款就分享出去的“购物车”。

今年“双11”有平台推出一键分享购物车功能,用户可向好友转发分享自己的购物车商品,包括分享一些与平台合作的明星的购物车。数据显示,该功能上线后,仅3天时间内,就有超过1000万人分享了自己的购物车。然而,有用户因为没有看清楚“仅分享给好友”与“公开并分享给好友”的差别,自己的购物车一下子被推进公共视野;有用户只看到“赢清空购物车大奖”,而没注意到“分享我的购物车”,稀里糊涂就将购物车分享了出去;还有用户误操作了“分享购物车”,但找不到关闭选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购物车被人一路分享……

以互联互通之力激活流量、促进消费大有必要,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相关权利同样重要。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制度,提升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系统性。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大数据“杀熟”……这些让人们不胜其扰甚至反感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约,互联网“任性”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时代或将一去不复返。

“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戒力度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法律专家解释,根据个人信息处理的不同情况,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置了不同梯次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千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关从业禁止的处罚。

11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也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要对自己授权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在接受个人信息条款或者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后,还应随时关注经营者个人信息条款是否进行修改,经营者是否有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能力,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等。中消协强调,当自身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要主动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凭证,维护自身及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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